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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商标「soft opening」於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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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内哥罗正式加入《伦敦协议》   《伦敦协议(London Agreement)》是欧洲专利公约(EPC)成员国之间的一项协定,旨在降低欧洲专利申请人需要翻译专利文件以在成员国生效的成本。该协议允许在欧洲专利局(EPO)官方语言(英文、法文、德文)以外的官方语言的国家,若核准的专利语言为这三种语言之一,则无需翻译全文的说明书为该国语言,只需翻译申请专利范围。    蒙特内哥罗(Montenegro)於2025年4月9日递交加入伦敦协议之请求。欧洲专利局宣布自2025年8月1日起,伦敦协议正式适用於蒙特内哥罗,因此对於2025年8月1日以后核准之EPC欧盟专利,若该专利案之核准语言为英文(或已提供英文译本),则於指定国家阶段,则不须提交蒙特内哥罗语之说明书译本,仅需提供专利范围译本。   相关连结:欧盟专利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525814.html 蒙特内哥罗正式加入《伦敦协议》 2025-11-14 202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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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商标「soft opening」於2020101日起实行

 

在缅甸已有注册商标或没有注册商标但已在市场实际使用的商标拥有人,可在2020101日起的"soft opening(试行阶段)"期间进行缅甸商标再申请(Re-Filing),直至"grand opening(实施阶段)"。未注册新商标必须等到"grand opening(实施阶段)"才开放进行申请,但目前其确切日期官方尚未宣布。

 

"soft opening(试行阶段)"期间申请注册且缴纳指定费用后,如果必要的文件都被接受,商标权人将可获得与新法实施日期相同的申请日。

 

详细申请费用及所需文件官方尚未公布,但建议申请人可先齐备以下文件:

  1. 商标注册证
  2. 於当地官方指定报刊上刊登的「商标警告通知(Trademark Cautionary Notice)(若有)
  3. 商标分类及商品/服务列表
  4. 商标图样
  5. 在缅甸实际使用证明
  6. 行销和宣传证明
  7. 税单收据或缴费收据
  8. 转让证明或变更名称证明 (若目前的商标权人并非原注册人)
  9. 其他可显示为商标权人的有效证据

 

本所将持续关注缅甸商标最新动态,若有最新细节将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