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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特許廳將停止發送確認通知以加速商標審查程序4
https://www.jsk-tw.com/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蒙特內哥羅正式加入《倫敦協議》   《倫敦協議(London Agreement)》是歐洲專利公約(EPC)成員國之間的一項協定,旨在降低歐洲專利申請人需要翻譯專利文件以在成員國生效的成本。該協議允許在歐洲專利局(EPO)官方語言(英文、法文、德文)以外的官方語言的國家,若核准的專利語言為這三種語言之一,則無需翻譯全文的說明書為該國語言,只需翻譯申請專利範圍。    蒙特內哥羅(Montenegro)於2025年4月9日遞交加入倫敦協議之請求。歐洲專利局宣布自2025年8月1日起,倫敦協議正式適用於蒙特內哥羅,因此對於2025年8月1日以後核准之EPC歐盟專利,若該專利案之核准語言為英文(或已提供英文譯本),則於指定國家階段,則不須提交蒙特內哥羅語之說明書譯本,僅需提供專利範圍譯本。   相關連結:歐盟專利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525814.html 蒙特內哥羅正式加入《倫敦協議》 2025-11-14 202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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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特許廳將停止發送確認通知以加速商標審查程序

 

商標註冊申請案因程序瑕疵而收到補正指令,然逾期未予以補正或答覆而面臨撤銷的申請案,未來日本特許廳將不再於補正到期後下發核駁確定前的「確認通知」。

 

根據日本商標法規定,若申請人未於指定期限內回覆官方補正指令,商標申請案將予以核駁。但目前日本特許廳會於補正期限屆滿時發函(確認通知)通知申請人/代理人案件未收到補正,並仍將再等候一段時間才會下發核駁確定。然而此一確認通知並非基於商標法規定之必要通知,僅為日本特許廳的一項服務性質通知。

 

有鑒於商標審查程序加速的高度需求,自2022111日起發出的補正指令,其商標申請案將不再收到日本特許廳發出的「確認通知」。

 

l   與發明、新型和外觀設計不同,商標沒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等核准條件,即使在後申請與在先申請互有牴觸,如果在先申請被駁回或撤回,在後申請也不會因在先申請的存在或其公開而被駁回;另一方面,在先申請是否確已核駁,將影響在後申請的審查結果確定與否。因此對商標申請人來說,加快商標註冊申請核駁程序攸關在後申請是否得以取得商標權。

l   根據日本商標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商標註冊申請案會在提出申請時及時公開,第三人使用他人申請的商標時應考慮到該商標是否已為他人的申請商標。因此加速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程序可使案件在較早階段即公開呈現真實狀態。

l   由於商標註冊申請沒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等核准要求,因此即使被駁回,無論先前的申請是否已公開,都可以再次申請相同的內容。

 

廢止發送「確認通知」此程序代表收到商標註冊申請程序補正指令的申請人或代理人,除非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補正,否則案件將被駁回。

 

相關連結:日本特許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