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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9日通过《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4
https://www.jsk-tw.com/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2段381号3楼之2
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TIPO)为扶植新创企业,正式宣布「新创产业积极型专利审查试行作业方案」将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再试行 1 年。本方案旨在协助新创公司加速专利布局,大幅缩短获证时间。  ★本方案三大核心重点 实施期间:延长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查极速:根据 114 年统计,申请人平均仅需66 天(约 2.2 个月)即可获得审查结果,远优於一般审查时程。 方案成效:试行以来深受业界好评,是新创公司强化技术保护与竞争力的最佳利器。  ▋ 专业谘询,助您掌握先机 ▋ 想掌握专利申请先机吗?无论是申请此试行方案,或有任何专利相关谘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让本所专业团队助您的新创事业一臂之力! -参众信箱:jskpt@jsk-tw.com -参众电话:02-2736-6977   相关连结:新创产业积极型专利审查试行作业方案 https://www.jsk-tw.com/hot_528540.html 台湾「新创产业积极型专利审查试行作业方案」自今年起再续行一年 2026-01-05 202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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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9日行政院通过《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转送立法院,目前已交经济委员会审查

专利

救济制度变更

◎申请案-不服核驳时,废除再审查制度,改提复审,后续略过诉愿,迳提诉讼。

 

修法前

修法后

不服核驳审定

提再审查

提复审

审议方式

IPO另择一名审委,书面审议

3-5名审委合议审议,书面审议 (IPO可视情况改言词审议)

不服再次审定结果

IPO为被告,提诉愿

IPO为被告,提复审诉讼

备注

˙核驳申请复审时,若一并提出修正,IPO将指定一名审委进行前置审查,可迳为核准审定;否则进入复审审议程序(未提修正时直接进入审议程序)

◎争议案(举发案)-采言词审议,不服审议决定时,后续略过诉愿,迳提诉讼。

 

修法前

修法后

审议方式

一名审委单独书面审议

3-5名审委合议审议,言词审议(IPO可视情况改书面审议)

一事不再理原则

任何人不得就同事实以同证据再次申请

举发人或其参加人不得就同事实以同证据再次申请

不服再次审定结果

IPO为被告,提诉愿

他方当事人为被告,提争议诉讼

备注

[言词审议]

˙两造对审制,IPO将通知双方言词审议之日期及场所,双方均应参与。

˙应公开,若涉及隐私或经当事人同意可不公开

˙双方都不到场,视为撤回评定

˙其中一方未到场,将依他方之言词迳为决定

˙言词审议结束时,IPO向当事人告知审议终结后,不得再提相关事证,并於终结后一个月内审议决定

˙可申请远距以声音及影像的视讯方式进行,惟以审委决定为主

 

 相关连结:经济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