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Q&A > 專利Q&A > 二人共同申請的專利案,其中一人想要放棄,要如何辦理? 二人共同申請的專利案,其中一人想要放棄,要如何辦理? 答: 申請人欲拋棄其專利申請權,應向本局以書面意思表示拋棄,自其以書面向本局表示拋棄之日消滅。共有人之一拋棄其專利權之應有部分者,專利權由其他共有人享有。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專利主題網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