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Q&A > 專利Q&A > 中國大陸的申請案,可以主張優先權嗎? 中國大陸的申請案,可以主張優先權嗎? 答: 可以。依「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從99年11月22日開始之新申請案,可主張99年9月12日以後在中國大陸申請之申請案作為優先權。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專利主題網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