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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標申請案答覆審查意見的新期限4
https://www.jsk-tw.com/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美國專利自2026年7月20日起要求強制委任代理人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一項新政策將於近日(2026年7月20日)生效:非美國當地的外國申請人與專利所有人,在辦理美國專利業務時,一律必須強制委任當地的專利從業人員(如美國專利律師或專利代理人)作為代表。只要「法定住所(Domicile)」不在美國本土或其領地內,不論是外國的專利申請人、發明人,還是已經取得專利的專利所有人(Patent Owners),都屬於規範對象。強制委任的對象必須委任符合37 CFR 1.32(a)(1)定義的「註冊專利從業人員(Registered Patent Practitioner)」,包含: 美國註冊專利律師(Registered Patent Attorney) 美國註冊專利代理人(Registered Patent Agent) 獲得限制性認可(Limited Recognition)的特定合格個人 此一新制不僅與國際接軌(大多數國家的專利局規定外國人申請專利必須委任當地的代理人),也提升USPTO的審查效率,節省人力與時間成本幫忙修正錯誤、引導流程。除此之外,也能夠打擊詐欺(外國假申請)與不實申報(聲明或文件)。結論:過去外國人申請美國專利還可以嘗試自行送件並處理後續業務,但在2026年7月20日之後辦理的相關專利業務,都必須遵守這項新規定委任專利從業人員。相關連結:美國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   https://www.jsk-tw.com/hot_536318.html 美國專利自2026年7月20日起要求強制委任代理人 2026-07-07 202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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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標申請案答覆審查意見的新期限

 

2022123日起,商標申請人在商標申請審查階段答覆官方審查意見的期限將自六個月變成三個月,且另有一次延期三個月的機會。此一變動將適用於123日之後收到審查意見的商標申請案。

 

 

美國商標局(USPTO)欲藉由縮短答覆期限:

l   減少取得註冊所需時間

l   讓較複雜的審查意見能更有彈性地請求額外答覆時間

 

2022123日實施的新答覆期限並不適用於註冊後的審查意見。註冊後審查意見答覆期限的變動將在2023107日施行。

 

若商標申請人需要更多時間準備答覆,可以藉由繳納$125的規費取得一次三個月延期。商標申請人僅能夠在答覆還沒提交至USPTO之前提出此項請求。該項請求也必須在原始答覆期限當天或之前提交。如果延期請求獲准,商標申請人必須在審查意見發布日起六個月內提交答覆。

 

若案件為馬德里商標申請案,或者您收到的審查意見是在2022123日之前即發出的,將無法請求延期,因為答覆期限仍為六個月。

 

相關連結:USPTO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