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消息
2
國際動態3
https://www.jsk-tw.com/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什麼是亞馬遜品牌註冊(Amazon Brand Registry)?   只要您是亞馬遜賣家,並在下列任一國家有已註冊商標(®,Registered Trademark)或申請中商標(™,Pending Trademark),就可以利用該國商標註冊號或申請號向亞馬遜進行品牌註冊!   簡而言之,透過此一動作,等同於賣家向亞馬遜登記其品牌效力,將可在亞馬遜平台上有效保護自我品牌。   註:亞馬遜品牌註冊國家包含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澳洲、巴西、印度、沙烏地阿拉伯、墨西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土耳其、新加坡、荷蘭、瑞典、波蘭、埃及、歐盟、比利時   在亞馬遜進行品牌註冊後,可以幫助您獲得其他賣家所沒有的品牌和商品的曝光機會,並享受到亞馬遜提供的全方位品牌打造和保護工具,能夠幫助您進一步擴大品牌優勢!   商標申請 和 亞馬遜品牌註冊 可以同時進行!   如果您已經在亞馬遜成功開店,那商標申請更應該提早一步,各國商標審查時程不一定,但只要在該國提交商標申請後,就會取得該國下發的一組專屬您商標的「申請號」,透過這一組號碼就可以向亞馬遜進行品牌註冊囉!   該如何儘早取得各國商標申請號,並順利取得各國商標正式註冊呢?請放心將您的品牌商標交給參眾,我們有專屬的團隊進行申請前的檢索查詢,並用最快的速度替您規劃申請策略佈局,透過數十年與國外代理人合作的默契,將各國行政作業程序縮到最短,將能替您及時保障品牌權益!  相關連結:亞馬遜品牌註冊 https://www.jsk-tw.com/hot_506947.html 什麼是亞馬遜品牌註冊(Amazon Brand Registry)?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50694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506947.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50694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美國商標擬自2024年11月起調漲費用   日前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宣布擬調漲部分商標費用,並引入一些新費用。目前UPSTO正開放大眾針對此一提案進行討論。   以下表列較常見之申請、取得註冊、維權等相關費用比對:   電子方式提交 目前(US$) 擬調漲費用(US$) 申請 250 350 不規範敘述 0 200 敘述超過1000字符 0 200 意圖使用申請提使用證明 100 150 延期(第1-3次) 125 125 延期(第4-5次) 125 250 第5-6年提使用證明(§8+§15) 425 550 延展(§9+§8) 525 650   由於此一提案尚未正式實施,表列費用僅供參考。但值得注意的是,未來美國商標申請及維權之成本勢必墊高,若申請人、商標權人有成本上的考量,可規劃於費用調漲之前先進行相關程序,以撙節支出。   本所將持續關注USPTO最新公告。   相關連結: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告、美國商標費用調整表 https://www.jsk-tw.com/hot_477910.html 美國商標擬自2024年11月起調漲費用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77910.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77910.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77910.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加拿大智慧財產局2024年起調漲各項費用   加拿大智慧財產局(CIPO)宣布將於2024年1月1日起調漲大部分的費用,此次費用調整旨在讓CIPO達成其IP策略、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履行貿易和條約的義務、提供堪比國際標準的服務以及為提供更佳服務所必要的能力和技術投資。   l   調整後的費用將於2024年1月1日生效包含: n   針對大多數CIPO費用進行一次性的調漲約25% n   年度費用調整,適用於部分CIPO費用 (此調整符合加拿大《Service Fees Act) l   調整後的費用將進位至最接近的整數 l   調漲25%的費用不適用於專利小實體(small entity) n   此外,專利規定的小實體定義從員工數須小於50人,擴大至員工數小於100人   可點選以下連結比對調整前、後之費用 專利 (Patents) 商標 (Trademarks)  著作權 (Copyright)  工業設計 (Industrial designs)  地理標示及官方標識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and official marks)  積體電路拓樸圖 (Integrated circuit topographies)    相關連結:CIPO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73586.html 加拿大智慧財產局2024年起調漲各項費用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7358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73586.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7358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緬甸知識產權局延長提交表格及繳費的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2023年5月16日,緬甸知識產權局(IPD)宣布將提交經公證的委任表格(即TM-2表格)及繳納商標官方申請費的期限再延長一個月。新的提交及繳費期限為2023年6月30日。   IPD原先於2023年四月宣布,在商標法正式實施前的商標案(即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2日期間)必須在2023年5月31日完成提交表格及繳納費用。但技術性問題導致IPD的線上申請系統必須進行一些維修程序。   此次的延期讓商標所有人得以有更多時間準備必要的文件。   相關連結:緬甸IPD官網 https://www.jsk-tw.com/hot_461868.html 緬甸知識產權局延長提交表格及繳費的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61868.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61868.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61868.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2023年4月26日緬甸商標正式開放(grand opening)   緬甸智慧財產局(IPD)局長日前在報紙上發表文章聲明,緬甸的商標註冊將隨著 2023年4月26日IPD 的「正式開放(grand opening)」而全面生效。   這即意味著在「軟開放(soft opening)」期間提交的商標申請,在4月26日之前繳納完官費,並儘快在2023年5月31日之前向IPD提交經過公證的代理人委任書(TM-2)表格,將可在商標法新的在先申請制度(first-to-file system)下確保取得最早申請日(即4月26日)。   此外,IPD的「正式開放(grand opening)」將使商標所有人能夠提交新商標的註冊申請—這在「軟開放(soft opening)」期間是不允許的。為了加速取得商標之過程,建議商標所有人現在著手開始準備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便提交商標新申請。   官方費用分為兩部分 申請費(USD80/案)和按類申請費(USD80/類)。 例如,一案一類申請的官費為USD160(一案USD80+一類USD80);一案兩類申請的官費為USD240(一案USD80+兩類USD160)。   TM-2表格作為通用委任書(POA) 此一表格是透過已在WIPO線上系統註冊登錄的帳號所生成,提交TM-2表格的期限為2023年5月31日。   如果重新申請(re-filed)的商標符合基本要求,則2023年4月26日將定為申請日,且剩餘的註冊費必須繳納完畢。審查團隊將確認重新申請的商標,如果有需要補件的地方,智財部門將聯繫申請人並提供機會補正。審查的時間可能需要至少12-18個月。   相關連結:緬甸IPD官網  https://www.jsk-tw.com/hot_459188.html 2023年4月26日緬甸商標正式開放(grand opening)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59188.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59188.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59188.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緬甸商標軟開放第二階段將於2023年4月1日開始   緬甸智慧財產局(IPD)於第82/2023號公告中宣布:2019年《商標法》正式實施日期為2023年4月1日。正在進行中的「軟開放(soft opening)」第二階段也將於同一時間開始,並持續到經濟部(MOC)官員宣布 IPD「正式開放(grand opening)」,惟第二階段將延續多久,官方並未敘明。   商標權人可於第二階段,替第一階段提交之商標申請支付官方費用。同時,在緬甸舊商標系統內在案或已在該國使用的商標,仍然可以在軟開放第二階段一併提交申請與繳納費用─商標權人可親自或由經認證的代理人透過在線系統進行。需注意的是,這些在軟開放期間提交的申請,都需要提供所有權宣示書及/或2023年4月1日以前實際使用之證明。   與官方收費程序相關的商標規則已於2023年3月公布,官方詳細費用將另行單獨公告。   進入軟開放第二階段後,新申請案可以提呈經公證的委託書。但其餘程序請求,如修正、移轉或變更代理人等仍需等到「正式開放(grand opening)」始可提交。    現有商標權人應考慮在軟開放結束前向IPD重新提交商標申請,以保留商標新法「先申請」規則下的最早申請日期。新商標的所有人也應做好新商標申請的準備,以便在「正式開放(grand opening)」後立即提交申請。   相關連結:緬甸IPD官網   https://www.jsk-tw.com/hot_456827.html 緬甸商標軟開放第二階段將於2023年4月1日開始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5682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56827.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5682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歐盟專利單一制度預計於2023年6月1日正式實施    歐盟「單一專利」制度係指一專利在歐洲多數會員國可如同一國家專利,不僅大幅節省在多數會員國取得及維持、執行專利權的成本,在權利及爭議決定也能具有一致性,是眾所關注且殷殷期盼的制度。  單一專利目前概況     單一專利制度預計於2023年6月1日正式實施,在單一專利協議生效之日(即實施之日)或其後取得註冊之歐洲專利才具有請求單一效力的資格。截至2022年底,歐盟有17個參與加強合作的會員國已批准單一專利法院協議,這些國家也是單一專利制度上路後單一效力可及的國家。此「第一代」單一專利的效力不會擴及於後續批准或加入單一專利法院協議之會員國,而每一代成員國數量將不盡相同。換言之,歐洲專利申請人要在這17個會員國以外的 EPC成員國取得專利保護,仍需依循傳統路徑指定進入該等國家。※17國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葡萄牙、斯洛維尼亞及瑞典。     單一專利制度正式實施前三個月為「日出階段(sunrise period)」,在此時期,歐盟專利申請人可思量單一專利制度之利與弊,並採取以下措施以受惠於單一專利制度或避免潛在風險: 單一效力早期請求:申請人可就已核發核准審定書之專利申請案,於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間提出單一效力的請求,無須等到單一專利制度實施後才提出申請,歐盟專利局會在單一專利制度實施後將該專利登載於單一專利保護註冊簿。 緩發准予專利決定之請求:申請人可就已核發核准審定書之專利申請案,於原期限前提出緩發准予專利決定之請求,使得本來會在單一專利協議生效日前註冊之歐洲專利,得透過延後准予專利,得以利用單一專利制度取得單一效力。 退出單一專利法院管轄(opt-out):於日出階段的退出申請將於單一專利法院協議生效之日生效,最遲必須在過渡期屆滿(協議生效後七年內)的1個月前提出,且選擇退出必須就所有授予歐洲專利國家或指定之生效國家為之。需注意的是,在過渡期間一旦第三人在單一專利法院就歐洲專利提起訴訟,單一專利法院即取得該案及該專利未來訴訟的管轄權,為避免此情形發生,已決定退出單一專利管轄的專利,宜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的日出階段,即提出退出申請。 單一專利與個別指定國家之比較 單一專利 個別指定國家 取得多國權利成本較低(單一權利擴及各成員國) 維持專利有效之年費成本較低(向歐盟專利局繳納單一費用) 權利及爭議決定較具有一致性(單一判決擴及各國專利) 潛在訴訟費用單一(單一法院審理) 取得指定國家權利需依各國規定辦理登錄及準備指定譯本 維持專利有效之年費須至各國逐年繳納 各國法院權利及爭議決定不一 各國潛在訴訟費用(各國法院)     傳統方式個別指定國家的過程中,有翻譯、公告及委任代理人等費用,且後續之執法與無效程序仍屬個別成員國的權責,專利權人還須面對在數個成員國維權的高昂成本,甚至對於專利有效性及侵權行為成立與否的不同判斷。     另一方面,單一專利制度雖簡化取得專利及撙節維權之成本,單一專利法院就歐洲專利案件所為之判決,效力將及於該歐洲專利已生效之協議締約會員國。亦即,單一專利法院訴訟的一個判決,將可能影響專利權在所有成員國的喪失與否。專利權人及申請人應考量專利在市場上是否容易遭到他人提起專利侵權、無效等訴訟,以利綜合判斷是否採行單一專利制度。    以上為目前所知資訊,本所將持續追蹤歐盟單一專利詳細實施規則等並將隨時更新。  相關連結:EPO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54491.html 歐盟專利單一制度預計於2023年6月1日正式實施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5449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5449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5449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單一專利法院(UPC)預計2023年4月1日啟動   單一專利法院(UPC)籌備團隊日前於官網公告UPC實施規劃圖。UPC 協議目前計劃於2023年4月1日生效,屆時法院將開始受理案件。   單一專利法院(UPC): UPC是締約成員國共同的法院,因此也是其司法系統的一部分。締約成員國也是批准UPC協議的歐盟成員國。在歐洲專利和具有單一效力的歐洲專利(即單一專利, UP)方面,UPC將在締約國擁有專屬權限。然而,在七年的過渡期內,對於歐洲專利的專屬權限將受到某些例外的影響。   法院由一審法院(Court of First Instance)、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及註冊處(Registry)組成。此外,UPC協議當中尚提供專利仲裁與調解中心及培訓中心。   2013年2月19日簽署協議並構成籌備委員會的24個成員國如下:  Austria 奧地利  Belgium 比利時  Bulgaria 保加利亞  Cyprus 賽普勒斯  Czech Republic 捷克  Denmark 丹麥  Estonia 愛沙尼亞  Finland 芬蘭  France 法國  Germany 德國  Greece 希臘  Hungary 匈牙利  Ireland 愛爾蘭  Italy 義大利  Latvia 拉脫維亞  Lithuania 立陶宛  Luxembourg 盧森堡  Malta 馬爾他  Netherlands 荷蘭 Portugal 葡萄牙 Romania 羅馬尼亞 Slovakia 斯洛伐克 Slovenia 斯洛維尼亞  Sweden 瑞典  The United Kingdom 英國於2013年簽署,但自2020年起不再是籌備委員會一員   過渡期及退出(Opt-out) 在過渡期間,對於沒有單一效力的歐洲專利,可進行以下選項: l   在過渡期內,侵權或撤銷訴訟仍可提交至國家法院。(UPC協議第 83.1條) l   在過渡期結束之前,已核准或申請中的歐洲專利權利人(或申請人),將有機會能夠選擇其專利/申請案退出(opt out)UPC管轄,除非已有程序或訴訟送至UPC。為此專利權人(或申請人)應該通知註冊處他們選擇退出。退出選擇會在登錄至註冊處後生效。退出選擇也可以在任何時候撤回。(UPC協議第83.3條)   具有單一效力的歐洲專利不可能選擇退出UPC。    過渡期為七年,但視情況可有可能再延長七年。   相關連結:UPC官網 https://www.jsk-tw.com/hot_443389.html 單一專利法院(UPC)預計2023年4月1日啟動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43389.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43389.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43389.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美國商標申請案答覆審查意見的新期限   自2022年12月3日起,商標申請人在商標申請審查階段答覆官方審查意見的期限將自六個月變成三個月,且另有一次延期三個月的機會。此一變動將適用於12月3日之後收到審查意見的商標申請案。     美國商標局(USPTO)欲藉由縮短答覆期限: l   減少取得註冊所需時間 l   讓較複雜的審查意見能更有彈性地請求額外答覆時間   2022年12月3日實施的新答覆期限並不適用於註冊後的審查意見。註冊後審查意見答覆期限的變動將在2023年10月7日施行。   若商標申請人需要更多時間準備答覆,可以藉由繳納$125的規費取得一次三個月延期。商標申請人僅能夠在答覆還沒提交至USPTO之前提出此項請求。該項請求也必須在原始答覆期限當天或之前提交。如果延期請求獲准,商標申請人必須在審查意見發布日起六個月內提交答覆。   若案件為馬德里商標申請案,或者您收到的審查意見是在2022年12月3日之前即發出的,將無法請求延期,因為答覆期限仍為六個月。   相關連結:USPTO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43334.html 美國商標申請案答覆審查意見的新期限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4333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43334.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4333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澳門自2022年9月26日起推出商標電子註冊證書   自2022年9月26日起,澳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下稱「一戶通」),推出電子商標註冊證。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可在辦理線上申請時選擇透過「一戶通」接收電子註冊證。   電子註冊證書與紙本註冊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現階段可自行選擇發放電子或紙本註冊證書。經核准註冊後,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主動查閱、下載、列印電子商標註冊證書。電子商標註冊證書上的QR code也可以方便查看註冊證書的訊息。   目前,只有2022年9月26日起提交的新商標申請才能受益於此選項。   相關連結:澳門經科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41411.html 澳門自2022年9月26日起推出商標電子註冊證書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4141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4141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4141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美國與墨西哥延長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試行計畫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與墨西哥工業產權局的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PPH) 試行計劃將延長至2027年6月30日,以減少國際專利保護的未決案件量並降低取得專利的阻礙。   PPH計畫能讓申請人在接收到其中一方專利局的正面審查後,請求另一方專利局加速審查程序,以利申請人儘早取得另一方專利局的專利審查意見。   專利申請人可透過USPTO的PPH頁面檢視參與計畫的各國專利局。   相關連結:USPTO-PPH、USPTO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34141.html 美國與墨西哥延長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試行計畫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3414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3414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3414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於6/7起頒發電子商標註冊證書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去年底時,公告了關於商標註冊證書電子化之推行計畫,現正式宣布將於2022年6月7日起正式實施。   即便未來USPTO僅頒發電子商標註冊證書,商標權人仍可付費訂購官方下發的紙本副本:   展示文本(presentation copy):以厚紙印刷、帶有官方金箔印章並包含商標註冊訊息。在正式實施日6月7日以後的申請案,可以用美金25元的價格自TEAS系統訂購,但6月7日以前已提交的新申請案,則可免費訂購一份。 認證文本(certified copy):此文本證明了商標註冊的狀態和所有權,且包括授權核證人的簽名,一份美金15元。   相關連結:USPTO公告、USPTO商標文件費用表 https://www.jsk-tw.com/hot_429374.html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於6/7起頒發電子商標註冊證書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937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9374.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2937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新加坡智財局調整後之規費延至5/26生效   新加坡智財局原定於2022年4月29日起實施調整後之智財相關規費,已於4月28日晚間宣布將延期至5月26日始生效。   與此同時,新加坡智財局亦宣布新的電子線上系統(IPOS Digital Hub)將於2022年6月2日上線,舊版系統(IP2SG)則預定於2022年5月25日正式關閉。儲存於舊版系統當中的草稿資料夾及繳費清單亦將於5月25日清空,且無法自新系統中復得。   落在2022年4月29日至5月8日(包含這兩天)的法定期限,則與原新加坡智財局公告相同,期限將自動延長到下一個工作日,即2022年5月9日。   相關連結:新加坡IPO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29365.html 新加坡智財局調整後之規費延至5/26生效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9365.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9365.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29365.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新加坡智財局自2022年4月29日起調整規費   新加坡知識產權局(IPOS)宣布自2022年4月29日起將調整官方規費,調整後的費用適用於2022年4月29日以後(含當日)所進行的所有繳費案件,項目涵蓋專利、商標、外觀設計、植物品種保護、地理標誌以及聽證及調解。   整體來說,大部分的項目規費皆向上調整,僅外觀設計規費向下調整。申請人可衡量是否於新費用正式上路前繳納費用,以節省申請程序及維權之相關開支。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洽詢本所。   相關連結:IPOS公告 (費用列表自30頁起) https://www.jsk-tw.com/hot_424183.html 新加坡智財局自2022年4月29日起調整規費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418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4183.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2418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日本專利修法自2022年4月1日起限制多重多項附屬項   為與國際接軌並降低審查負擔,日本專利局(JPO)修改日本專利法,禁止多重多項附屬項(Multi-Multi Claims),也就是說,未來撰寫日本專利之權利範圍時,多項附屬項禁止依附於另一多項附屬項當中。   此一新規定僅適用於2022年4月1日以後所遞交之日本發明、新型專利新申請案,但分割案之母案申請日早於此一實施日之案件不在此限。   相關連結:JPO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21780.html 日本專利修法自2022年4月1日起限制多重多項附屬項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1780.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1780.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21780.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加拿大終止與俄羅斯的全球專利審查高速路(GPPH)   早前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2022年3月11日宣布終止與俄羅斯專利局(Rospatent)的全球專利審查高速公路(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 GPPH)計畫,加拿大專利局(CIPO)亦跟進宣布:自今年3月21日起,不再接受基於Rospatent為在先審查局所提交的GPPH申請。     CIPO也宣布,先前基於Rospatent為在先審查局所提交的GPPH案件,該等狀態仍為待審中的案件,將不再受惠於GPPH下的加速審查。   CIPO並已將此一決定提交至為GPPH 秘書處的日本專利局。   相關連結:CIPO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21775.html 加拿大終止與俄羅斯的全球專利審查高速路(GPPH)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1775.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1775.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21775.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美國終止與俄羅斯的全球專利審查高速路(GPPH)     針對全球專利審查高速公路(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 GPPH)計畫當中,係以俄羅斯專利局(Rospatent)作為在先審查專利局的請求案,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宣布自2022年3月11日起,將不再批准此類的GPPH計畫參與請求。   除此之外,USPTO將移除2022年3月11日之前所有基於Rospatent的審查意見而成為「GPPH狀態」的申請案件,並還原該等案件狀態為一般待審狀態。意即,該等案件將不再被USPTO視為GPPH申請案。   UPSTO已將此一決定提交至為GPPH 秘書處的日本專利局。   相關連結:USPTO公告、USPTO GPPH說明頁面 https://www.jsk-tw.com/hot_420266.html 美國終止與俄羅斯的全球專利審查高速路(GPPH)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026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20266.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2026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EPO裁定AI不得作為專利發明人 歐盟專利局(EPO)上訴委員會在2021年12月21日裁定:根據《歐洲專利公約》(EPC),專利申請中所指定的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因此駁回J 8/20和J 9/20案件之上訴。根據《歐洲專利公約》第81條,申請人必須指定發明人;根據《歐洲專利公約》第60條第1項,歐盟專利權歸屬於發明人或其繼受人。而歐盟專利J 8/20和J 9/20案所指定發明人皆是名為「DABUS」的人工智慧(AI)系統。 上訴委員會另指出: l   歐洲專利公約規定發明人必須為具有法律行為能力之個人。 l   歐洲專利權的歸屬必須符合《歐洲專利公約》第60條第1項規定。 l   EPO可依職權判斷案件是否符合《歐洲專利公約》第60條第1項規定。   相關連結:歐盟專利局公告、歐盟專利局新聞     https://www.jsk-tw.com/hot_414531.html EPO裁定AI不得作為專利發明人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1453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1453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1453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美國專利商標局邁向電子註冊證書   USPTO預計於2022年開始頒發電子商標註冊證書,亦即未來美國商標註冊證書將不再以紙本形式發放,取而代之,USPTO將採電子簽證及數位簽章,以確保電子商標註冊證書之真實性。電子商標註冊證書將會上傳至TSDR系統,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商標權人,並提供檢視及下載證書之連結。   未來商標權人仍能透過TEAS系統以25美金的價格向USPTO購買含商標訊息的首頁印刷本,此紙本印刷品將含有金箔章、商標基本資訊、註冊類別及商品/服務項目。商標權人也能付費申請商標註冊證明文件,以用於法律程序或國外申請。   目前USPTO已開放公眾針對此一政策提供意見,收件期限為2022年1月14日。   任何最新消息請以USPTO官方公告為主,本所亦將持續追蹤並更新資訊。   相關連結:美國商標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11906.html 美國專利商標局邁向電子註冊證書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1190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11906.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1190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實施商標現代化法案   美國2020商標現代化法案(Trademark Modernization Act of 2020,下稱TMA)將於2021年12月18日生效。自然人、商業組織及美國專利商標局(USTPO)將有新途徑來消除未使用的註冊商標,並提升商標申請註冊過程的效率。   TMA新增兩種第三方程序來消除未使用的註冊商標: 一、「Expungement proceeding」撤銷程序 任一方得以商標權人從未於商業上使用註冊商標為由,請求撤銷全部或部分的商品/服務。 l   請求時間點為商標註冊日起第三到十年間。但到了2023年12月27日以後,只要商標註冊滿三年以上,即可提出此請求,將無十年限制。   二、「Reexamination proceeding」再審程序 任一方得以商標權人未在特定相關日期間於商業上使用以「已使用為基礎」之註冊商標為由,請求撤銷全部或部分的商品/服務。 l   該申請案是以「已使用為基礎」遞交申請,則「特定相關日期間」為申請日 l   該申請案是以「意圖使用為基礎」遞交申請,則「特定相關日期間」為已使用聲明修正的提交日或提交聲明截止日,兩者中較晚者 l   請求時間點必須在商標註冊後五年內。   關於提出上述兩種消除未使用的註冊商標程序:    1.          提出條件:l   任何人皆可提出,且不需主動提供姓名或身分 l   官方有權要求取得申請人相關資訊 l   居住於國外的請求人必須委由美國代理人提出    2.          提出文件:l   「經認證的聲明」指稱已經過合理的調查註冊商標未於商業上使用 l   顯示註冊商標未於商業上使用的「證據」 l   每類別US$400的官費 l   若上述條件未達成,官方會下發公文提供申請人30天進行補正以完成請求程序;請求程序完成後相關文件和證據皆可透過USPTO公開的TSDR系統查閱,同時USPTO會發送禮貌性的通知給商標權人或其代理人。    3.          程序是否立案:l   審查委員收到請求後會綜合考量申請人提供之資料與商標在案的註冊資料,做出是否立案之決定 l   立案與否審查委員都會下發通知給申請人及商標權人 l   該通知為最終且不可再審通知,亦即申請人無法對此決定進行意見陳述 l   不論立案與否,至此通知發出後撤銷或複審申請人參與之程序已全部結束    4.          程序立案:l   審查委員下發office action要求商標權人提交含有實際使用證據的回覆 l   Office action除要求提供實際使用證據外可提出其他問題 l   商標權人有三個月的時間回覆office action;可提交使用證據和/或刪除部分商品/服務 l   到期前商標權人未回覆,則依申請人請求部分或全部撤銷註冊   美國商標申請案數量逐年增加,自2015單年突破50萬件新申請案、2018年增為60萬件、2020年再突破單年70萬件,至2021年目前為止申請案已突破94萬件。在申請案數量有增無減的情況下,TMA新增上述兩項消除未使用註冊商標之程序,以期掃除日益增加的未使用註冊商標。   更多關於TMA內容,請參閱USPTO官網,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所。   相關連結:USPTO公告、USPTO2020年報 https://www.jsk-tw.com/hot_409113.html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實施商標現代化法案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911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9113.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0911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歐洲專利局針對不明的繳費單發出警惕   歐洲專利局(EPO)近期再次發出公告,提醒申請人/專利權人慎防不明公司要求支付歐盟專利相關款項之通知。此類通知通常以帳單(繳費單)形式發出,並聲稱專利應繳納公告或註冊費,並要求申請人/專利權人支付款項。點此參考EPO公告的非官方通知(帳單/繳費單)   然而這些幾可亂真的通知單其實只是私人公司為提供服務營利所寄發,實際上與EPO受理申請、審查歐洲專利或PCT專利之程序並無關聯。   因此EPO提醒申請人/專利權人其實並沒有義務針對這些由私人公司發出的帳單(繳費單)進行繳款以維持專利案件的申請或權利。尤其是支付費用後,對專利案件並不會產生任何法律效果。   相關連結:EPO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07597.html 歐洲專利局針對不明的繳費單發出警惕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759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7597.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0759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美國專利AFCP2.0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   原訂於今年9月30日結束的美國專利AFCP (After Final Consideration Pilot) 2.0試行計畫,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已宣布將其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   AFCP 2.0 是USPTO自2013年5月19日推出的一項試行計畫,在申請案收到最終核駁通知(Final Rejection)後,給予審查委員額外三個小時的時間,針對申請人提出的答辯進行審議   AFCP 2.0計畫的目的為: l   加強審查委員與專利申請人之間的溝通:透過提出AFCP2.0,申請人/代理人配合與審查委員進行面詢 l   降低因提出再次審查請求(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而造成的審查延遲及案件堆積。   過去幾年來,USPTO逐年宣布延長此一計畫,可見其成效顯著。預期明年九月試行計畫到期後,有很高的機率能繼續延長。   相關連結:USPTO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06777.html 美國專利AFCP2.0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677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6777.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0677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印尼專利法研擬修正案   今年(2021)八月,印尼專利局(DGIP)進行專利法之修訂,現行印尼專利法將依循創造就業法(Job Creation Law, Law No. 11 of 2020)進行修改,以符合國際標準並與國家利益達到平衡。以下擷取印尼專利修法草案當中幾項重要改變要點如下:   申請寬限期: 提交專利申請的時間延長至發明公開後的12個月內。較長的申請寬限期有助於需要科學研究成果發表和專利保護的研究人員和發明者。   在印實施專利聲明: 在此之前並不需要提交在印尼實施專利之聲明,但草案中擬議每年提交聲明將為必要,即便專利並未在印尼實施,仍需在每年年底前提交一份聲明予DGIP。   逾期提交主張優先權新申請案: 過去並不允許逾期主張優先權,但草案中擬議超過可主張優先權的12個月期限,申請人仍可在逾期四個月內支付額外費用以提交新申請案並主張優先權。意即,申請人至多可於16個月內在印尼提交新申請案並主張優先權。   重新提交申請: 草案中擬議因未齊備必要形式文件而被視為撤回之新申請案,將得以繳納額外費用進行重新申請,但相關實行細節之規定及時限尚未明確。   實質審查時間: 目前印尼專利實質審查僅在案件公開完成後才進行,草案中擬議當案件收到申請人提出請求時即可立即進入實質審查階段以加速審查。除此之外,新法規允許申請人可在申請同時,或案件公開階段即請求初步審查(preliminary substantive examination)。 在印尼,目前只有透過PPH(專利審查高速公路)才能加速案件審查,且限定有於日本的相對應案件。透過草案的修改,未來申請人可以在案件完成公開後支付額外費用並請求加速審查。相關實行細節之規定及時限尚未明確。   請求再審: 草案當中研擬可對印尼專利申請案提出再審查請求。此項請求僅適用於已核准之專利案(當申請人欲對核准之請求項進行改變),且必須於核准內六個月提出。 修法草案預計於明年(2022年)完成,本所將隨時更新最新消息。   完整資訊請參考印尼專利局公告。   相關連結:印尼專利局、印尼專利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05874.html 印尼專利法研擬修正案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587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5874.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0587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日本特許廳將停止發送確認通知以加速商標審查程序   商標註冊申請案因程序瑕疵而收到補正指令,然逾期未予以補正或答覆而面臨撤銷的申請案,未來日本特許廳將不再於補正到期後下發核駁確定前的「確認通知」。   根據日本商標法規定,若申請人未於指定期限內回覆官方補正指令,商標申請案將予以核駁。但目前日本特許廳會於補正期限屆滿時發函(確認通知)通知申請人/代理人案件未收到補正,並仍將再等候一段時間才會下發核駁確定。然而此一確認通知並非基於商標法規定之必要通知,僅為日本特許廳的一項服務性質通知。   有鑒於商標審查程序加速的高度需求,自2022年1月11日起發出的補正指令,其商標申請案將不再收到日本特許廳發出的「確認通知」。   l   與發明、新型和外觀設計不同,商標沒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等核准條件,即使在後申請與在先申請互有牴觸,如果在先申請被駁回或撤回,在後申請也不會因在先申請的存在或其公開而被駁回;另一方面,在先申請是否確已核駁,將影響在後申請的審查結果確定與否。因此對商標申請人來說,加快商標註冊申請核駁程序攸關在後申請是否得以取得商標權。 l   根據日本商標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商標註冊申請案會在提出申請時及時公開,第三人使用他人申請的商標時應考慮到該商標是否已為他人的申請商標。因此加速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程序可使案件在較早階段即公開呈現真實狀態。 l   由於商標註冊申請沒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等核准要求,因此即使被駁回,無論先前的申請是否已公開,都可以再次申請相同的內容。   廢止發送「確認通知」此程序代表收到商標註冊申請程序補正指令的申請人或代理人,除非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補正,否則案件將被駁回。   相關連結:日本特許廳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04802.html 日本特許廳將停止發送確認通知以加速商標審查程序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4802.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4802.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04802.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馬國郵政自10月7日起恢復交寄共145個國家/地區   根據馬來西亞郵政官網公告,國際郵件和包裹出境服務(國際航空郵件、國際小包、Flexipack International、國際航空包裹和 EMS)將自2021年10月7日起重新開放 89個目的地,恢復交寄國家/地區總數量達到145個 (包含台灣)。   相關連結:馬國郵政網  https://www.jsk-tw.com/hot_404666.html 馬國郵政自10月7日起恢復交寄共145個國家/地區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466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4666.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0466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加拿大訂定9月30日為國定假日「真相與和解日」   加拿大最近通過立法將9月30日訂為一個新的國定假日—「真相與和解日 (National Day for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以紀念百年前所發生的原住民孩童寄宿學校事件。   此一新的國定假日實施對象包含所有加拿大公務部門,並將於今年(2021年)9月首次度過。   相關連結:加拿大政府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03009.html 加拿大訂定9月30日為國定假日「真相與和解日」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3009.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3009.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03009.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越南IPO再延長法定期限兩個月   越南當地的COVID-19疫情自今年(2021)八月起至今仍不見趨緩,越南智慧財產局於2021年9月9日發布第7581/TB-SHTT號通知,公告智財相關期限得以再延長兩個月(前次公告僅延長至九月底)。   現法定期限落在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的都將自動延長至2021年11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今年八月的公告通知,此次官方以較前次公告更為開放性的用詞說明公告內容所涵蓋的智財程序。受疫情影響的越南智財案件申請人將可望受惠於此官方延期通知,減緩因疫情造成的延誤。   目前越南智慧局尚未針對具體涵蓋哪些程序做出說明,最新資訊請以越南智慧局公告為主。   相關連結:越南智慧財產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02684.html 越南IPO再延長法定期限兩個月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268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2684.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0268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越南IPO發佈受疫情影響的法定期限延期通知   隨著越南透過採取嚴格的社交距離限制等措施與最新一波的COVID-19疫情對抗,越南智慧財產局於2021年8月2日發布了第7581/TB-SHTT號通知,其內容適用於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的申請人,並針對相關案件法定期限進行延期。   為了盡量減少COVID-19對申請人或專用權人在取得智慧財產權(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的程序中造成的不便,官方公告:   與取得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所有程序(請求優先權、補充文件、回覆越南智財局之決定/通知、延展、繳費、提出投訴)的時限在落在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間的,都將自動延長至2021年9月30日。   由於此項法定期限延期通知並未涵蓋所有申請程序,申請人/權利人仍須注意原法定期限,亦可透過郵務或電子申請系統進行送件。   相關連結:越南智慧財產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400507.html 越南IPO發佈受疫情影響的法定期限延期通知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050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400507.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40050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泰國智慧財產局實體辦公室關閉14天   因應泰國最新防疫政策及更嚴謹的居家辦公措施,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3日,泰國智慧財產局(DIP)將暫時關閉實體辦公室,並全面實施電子送件作業。  DIP自7月23日下午5點至7月27日上午4點為止將進行IT基礎設備升級,於此期間系統將會暫時關閉,亦即,紙本及電子送件皆無法送件。而目前DIP並未允許此段期間到期的商標案件延期,申請人應注意自身商標到期案件並儘早作業。   相關連結:DIP網站 https://www.jsk-tw.com/hot_397918.html 泰國智慧財產局實體辦公室關閉14天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97918.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97918.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97918.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泰國推出商標審查快軌機制 承接今年3月成功啟動的商標延展快軌機制(按我參考),泰國知識產權局 (Depart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P)接續推出「第一次審查意見快軌機制」(First Action Fast Track Program)。此項機制DIP並不收取額外費用,且將加速泰國商標申請人在申請日起六個月內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DIP主席已於2021年4月5日批示此告示,並在2021年4月16日公告。 根據DIP告示,泰國商標申請案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l   商品/ 服務項目總項數不得超過10項l   商品/ 服務敘述必須符合DIP的規範l   申請案無其他變更(如名稱或地址)、移轉、繼承或請求以實際使用取得顯著性之特殊事項加速商標業務程序不僅顯示DIP服務越趨友善與正向,此舉更迎合了國際基準,也可望帶動商標相關活動並提升泰國競爭力。相關連結:泰國知識產權局 https://www.jsk-tw.com/hot_389763.html 泰國推出商標審查快軌機制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976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9763.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8976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加拿大專利發證電子化 加拿大智慧財產局(CIPO)已開始核發專利電子證書。專利權人將以下載電子格式的證書取代收到紙本證書。 自2021年4月6日起,CIPO將透過在案紀錄的通訊方式(普通郵件或電子郵件)開始發送下載電子證書的操作指南。專利權人即能在收到的六個月內下載相關文件。 此一新的電子核發程序將會產生2個PDF檔案:專利證書,包含以Notarius軟體加蓋的數位簽章封面、說明書、專利範圍和圖式 專利證書上會以數位簽章取代原有的實體專利局用章。據此數位簽章,該專利證書將被視為官方核發。該數位簽章被編輯作為他用時將遭到破壞。 此項新的數位措施是CIPO嘗試實現科技資訊現代化的一部分,透過數位化服務以提供更現代化、使用者中心導向的服務體驗。 若專利權人仍需要取得紙本證書,仍可另外遞交申請。 相關連結:加拿大智財局  https://www.jsk-tw.com/hot_389591.html 加拿大專利發證電子化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959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959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8959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印度以高等法院取代知識產權上訴委員會在內的多個審理委員會印度總理於2021年4月4日頒布了《The Tribunals Reforms (Rationalization and Conditions of Service) Ordinance 2021》(2021審理委員會改革(合理化和服務條件)條例,暫譯),該條例廢除了包括知識產權上訴委員會在內的多個審理委員會,該上訴委員會是知識產權法下的上訴平台且賦有高等法院管轄權。自該條例頒布起,所有根據知識產權法各項規定的上訴、廢除和撤銷程序(過去提交至知識產權上訴委員會)將由具有管轄權的高等法院審理。截至2021年4月4日仍處於知識產權上訴委員會審理中的上訴和其他訴訟程序將移交至各別的高等法院審理。儘管實質性法律規定維持不變,但上訴至高等法院的相關委任書等格式將會改變。 相關連結:《The Hindu》 印度報報導  https://www.jsk-tw.com/hot_389506.html 印度以高等法院取代知識產權上訴委員會在內的多個審理委員會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950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9506.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8950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2021年3月1日起泰國商標延展實行快軌機制   泰國知識產權局 (Depart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P) 自2021年3月1日起針對泰國商標延展實行快軌機制 (Fast-Track Trademark Renewal)。   符合下列條件之泰國商標,商標權人於辦理延展時,自提交延展申請至獲准延展之速度將獲得顯著提升:   註冊商標商品/ 服務項目總數不超過30項 註冊商標並無變更事項提出 延展需由商標權人或指定代理人提交至DIP,若委由代理人提出需一併授權代理人領取准延證書 快軌審查必須於提交延展申請時一併提出   過去泰國商標延展耗時較長,因而對於商標移轉、變更名稱或地址等商業行為皆有所延遲,DIP推出此項機制將使得其服務越趨友善和商業導向,且商標權人提出快軌審查DIP並不會額外收取費用。   資訊來源:泰國知識產權局   https://www.jsk-tw.com/hot_387510.html 2021年3月1日起泰國商標延展實行快軌機制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7510.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7510.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87510.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2021英國脫歐之歐盟商標及歐盟外觀設計維權事宜 由於「英國脫歐過渡期」已於2020年12月31日結束,即日起英國已正式脫離歐盟,關於商標及專利權人在歐盟及英國之權利說明如下,謹供參考: 1. 自2021年1月1日起,已註冊之歐盟商標(EUTM)及歐盟外觀專利(RCD)其權利範圍已不包含「英國」,其餘歐盟國家之權利範圍將維持不變(仍繼續有效)。亦即,未來商標及專利權人在歐盟所辦理之延展、繳費等程序將不使其權利範圍涵蓋英國。 2. 英國知識產權局現已完成和歐盟商標、歐盟外觀專利相對應的英國商標及專利權登記,並保留原始歐盟案件申請日而成為一完全獨立的英國商標及外觀設計。如今該等在英國相對應的英國商標及外觀設計,其使用規則、延展維權等規定將視英國官方程序而行,不受原歐盟規則約束。未來商標及專利權人辦理歐盟案件之延展、繳費、變更及移轉等事宜,除了歐盟以外,必須另向英國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及繳納費用,方能維持歐盟商標及外觀設計在英國的有效性。 3. 2021年1月1日起,仍處於申請中(未完成註冊)的歐洲商標及外觀設計案,英國知識產權局將開放申請人於九個月內在英國提交相同的英國註冊申請,申請時可保留在歐洲申請時的最早申請日,但在英國的商標及專利核准與否,則將由英國知識產權局獨立審理。  相關連結:英國智慧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385785.html 2021英國脫歐之歐盟商標及歐盟外觀設計維權事宜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5785.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5785.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85785.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2021年2月2日起馬來西亞著作權Voluntary Notification開放線上登記 Voluntary Notification of Copyright(著作權自願告示)相關規定記載於馬來西亞著作權法中,使任何形式的著作全都能讓著作權人向MyIPO登記保留。 未來著作權人能使用此Notification(告示)作為著作所有權及創作日期的初步證據,對於在法院上證明著作所有權有所助益。 自2021年2月2日起,馬來西亞著作權自願告示已可採線上登記。 相關連結:馬來西亞智慧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384377.html 2021年2月2日起馬來西亞著作權Voluntary Notification開放線上登記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437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84377.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84377.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日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2021年1月1日起,日本特許廳及法國專利局將實施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試行計畫。   PPH可幫助申請人在日本核准之專利申請得以在法國以簡單的PPH請求程序進行加速審查。法國目前為止尚未與他國進行PPH試行計畫,因此日本將成為法國進行PHH試行計畫的第一個國家。   與法國的PPH試行計畫正式上路後,日本總共與45個不同國家及地區實行PPH計畫,也使得日本成為世界上最多PPH試行計畫的國家。   相關連結:日本專利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377303.html 日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7730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77303.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7730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加拿大商標於2019年修法後辦理延展事宜   加拿大商標法修法後已自2019年6月30日起上路,多項改變包括權利期限自15年縮短自10年、商品/服務分類改採尼斯分類等。以下就現行商標法下的加拿大商標延展事宜進行大略說明。   一、部分延展(Partial Renew) 電子申請(online):商品/服務項目必須依照尼斯分類規定,相同類別下的商品/服務項目可選擇是否延展。以電子申請費用較紙本申請為低,但官方僅下發電子核准延展證書。 紙本申請(paper):繳費後官方會寄送收據及送件資料;紙本核准延展證書僅在商標延展到期或未被請求延展的商品/服務項目被刪除後官方才會寄送。 n   由於紙本申請延展存在延遲(拉長)收到核准延展通知的可能,加拿大官方建議以紙本申請延展的商標權人:(1)接近期限再請求延展;(2)請求部分延展時一併刪除不延展的商品/服務項目。   二、延展費用(Renew Fee) 加拿大商標延展費用在每年一月皆會進行調整,須繳款項適用何種費率依官方實際收到費用的時間為主,而不是依商標權人請求延展的時間。 修法後加拿大商標適用尼斯分類,延展費用多寡依照註冊商標的商品/服務所涵蓋類別數量而定。 商標權人可於請求延展及繳納延展費用前主動請求刪除指定商品/服務,以減少因多個類別產生需額外繳納的延展費用。但在提出延展請求後,商標權人即無法以刪除商品/服務項目來減少延展費用。   三、繳納延展費用的時機(Submission of the Renewal Fee) 商標延展費用不可早於到期前六個月繳納、不可晚於到期後六個月或收到官方延展通知的兩個月內(以日期較晚者計);但2019年6月17日前已註冊且第一次進行延展的商標不在此限,此類註冊商標並無限制商標權人能多早繳納延展費用,除非該註冊商標尚未依照尼斯分類規定分類。 商標權人在申請延展及繳納延展費用後,若收到官方下發的商標分類通知(商品/服務涵蓋其他類別),兩個月內可補繳額外類別產生的延展費用。   四、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 商標權人可主動將商品/服務依照尼斯分類,或是在收到官方延展通知後進行分類。 官方於審查商品/服務的分類時,僅能提供商標權人分類建議,並無權提供商品/服務敘述的修改建議。   根據本所實務經驗,商標權人主動將商品/服務分類後,請求官方審理註冊商標商品/服務分類(request to group the goods or services of a registered trademark) 需約三個月的時間。待收到官方認可分類請求後,即可辦理延展並繳納費用。   關於加拿大商標延展事宜,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所。   相關連結:加拿大商標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369931.html 加拿大商標於2019年修法後辦理延展事宜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6993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6993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69931.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緬甸商標「soft opening」於2020年10月1日起實行 在緬甸已有註冊商標或沒有註冊商標但已在市場實際使用的商標擁有人,可在2020年10月1日起的"soft opening(試行階段)"期間進行緬甸商標再申請(Re-Filing),直至"grand opening(實施階段)"。未註冊新商標必須等到"grand opening(實施階段)"才開放進行申請,但目前其確切日期官方尚未宣布。 在"soft opening(試行階段)"期間申請註冊且繳納指定費用後,如果必要的文件都被接受,商標權人將可獲得與新法實施日期相同的申請日。 詳細申請費用及所需文件官方尚未公布,但建議申請人可先齊備以下文件:商標註冊證於當地官方指定報刊上刊登的「商標警告通知(Trademark Cautionary Notice)」(若有)商標分類及商品/服務列表商標圖樣在緬甸實際使用證明行銷和宣傳證明稅單收據或繳費收據轉讓證明或變更名稱證明 (若目前的商標權人並非原註冊人)其他可顯示為商標權人的有效證據 本所將持續關注緬甸商標最新動態,若有最新細節將另行發布。 https://www.jsk-tw.com/hot_363028.html 緬甸商標「soft opening」於2020年10月1日起實行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63028.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63028.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63028.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USPTO宣布救濟方案以恢復專利申請人的優先權或權益   根據《CARES》法案(Coronavirus Aid, Relief, and Economic Security Act)並且響應利益相關者的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延長了請求專利申請中若干優先權或權益的時間,並免除了相關申請費用。   原應於2020年3月27日至7月30日期間提交的任何非臨時申請的外國或臨時申請的優先權或利益,此項救濟方案將期限延長了兩個月。   以期限更後的為主,申請人可自原法定期限延長兩個月,或直接將法定期限延長至2020年7月30日。相關連結: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告、美國專利商標局公文   https://www.jsk-tw.com/hot_355720.html USPTO宣布救濟方案以恢復專利申請人的優先權或權益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55720.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55720.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55720.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USPTO針對小/微實體提供COVID-19優先審查計畫USPTO針對COVID-19(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推出優先審查計畫 (COVID-19 Prioritized Examination Pilot Program)。USPTO將准予身分資格符合小實體或微實體的專利申請人提出的優先審查請求, 而不收取相關費用。且若申請人及時地回覆USPTO來文,官方將盡量在六個月內做出關於申請案的最終決定。加快COVID-19相關專利的審查且不收取額外費用,將有助於這些重大且可能救命的創新儘速推向市場。為了符合新計畫的資格,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必須涵蓋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才能用於預防和/或治療COVID-19的產品或製程。相關連結:美國專利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352254.html USPTO針對小/微實體提供COVID-19優先審查計畫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5225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52254.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52254.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亞洲各國之相關措施日本:自日本時間2020年4月3日凌晨0時(台灣時間2日晚間23時)起禁止來自台灣等73國的外籍人士入境包含「永住者」、「日本人之配偶」、「永住者之配偶」及「居留者」等),入境日本前14天內曾停留前述73國者,均須接受 PCR 檢查。入境日本前14天內曾停留中國大陸、南韓之疫區,以及伊朗、聖馬利諾、冰島、愛爾蘭、安道爾、義大利、愛沙尼亞、奧地利、荷蘭、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維尼亞、丹麥、德國、挪威、梵蒂岡、法國、比利時、葡萄牙、馬爾他、摩納哥、列支敦斯登、盧森堡等國全境之外籍人士禁止入境。 韓國:自2020年4月13日零時起,暫停包括我國在內之90個國家/地區之免簽證入境措施,持該國家/地區護照入境韓國者,須申請簽證。持有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入境航班機上之空服人員及入境船班之船員,以及持有ABTC(APEC 商務旅行卡)之企業人士仍可免簽證入境韓國。自2020年4月5日前核發之短期簽證(停留天數90日以內)皆失效,持有該種類簽證之外籍人士須向韓國駐外館處重新申請簽證(免手續費)。持短期就業(C-4)簽證及長期簽證(就業、投資等)不受影響。申請赴韓簽證時,須提交自簽證申請日起算於前4848小時內之醫療機關核發之診斷證明。已入境韓國之短期停留外籍人士,仍可依現行停留期限在韓國停留。_全面禁止14日內曾赴中國大陸湖北省之外籍人士入境(含濟州島免簽特殊待遇區)。 新加坡:自2020年3月23日23時59分起,所有短期訪客,包括公務事由,不論國籍,暫時停止入境,亦不得在新加坡轉機/過境。新加坡人力部將僅核准從事醫療服務或公共交通等必要服務之工作准證持有者及其直系親屬入境星國,入境後須強制執行14 天居家通告(Stay-Home Notice, SHN)。自2020年3月29日23時59分起,所有持以下類別簽證入境者,必須個別申獲核准,方可入境,入境後須強制執行14天居家通告(SHN): a)長期探訪證 (Long-Term Visit Pass,LTVP) 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申請入境。 b)學生證(Student's Pass, STP)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各自的學校等教育機構提出入境申請,並轉由星國教育部核准。 c)所有工作准證(Work Passes)持有者及其直系親屬於入境前,須由雇主先向星國人力部提出員工入境申請。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自即日起暫停核發各類簽證,至於先前已獲核發之短期(short-term)簽證及多次入境(multi-visit)簽證,自即日起暫停生效,並暫停適用免簽證過境設施。新加坡國內實施社交距離措施(safe distancing measures)自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4日。新加坡智慧局暫時關閉實體辦公室,電子申請服務續行並鼓勵使用線上網站。 泰國:自2020年3月26日起,除了泰國公民及持有有效工作證者、駐泰外交使領館員眷、短期物資運送從業人員、機師空服員及其他泰國政府特別許可者,其餘外國人禁止入境。泰國駐台貿易及經濟辦事處2020年3月30日公告,持有工作許可證之非泰籍人士,須出示醫師開立之適航證明(fit to fly health certificate),始得入境泰國。(須於出發前72小時內由檢驗的醫療院所開具),及必須出具針對武漢肺炎的醫療給付額度至少10萬美元的保險證明,才能取得登機證。 馬來西亞 :行動管制令(Restrictive Movement Control Order)第二次延長自 2020年3月18日至4月28日,禁止所有外國人入境。 越南:自2020年3月22日凌晨零時起,禁止所有外國人入境越南。上述規定適用於越南裔外國人及其親屬。以外交、公務及特殊情況目的(參加並從事重要外部活動之外國客人、專家、企業主管、高科技勞動者...),越南公安部、國防部將配合外交部、衛生部及相關權責機關核發簽證;上述人員倘獲准入境越南,登機前須持有國籍國核發並獲越南認證的COVID-19 檢測陰性證明,方可登機。  菲律賓:自2020年3月19日起暫停菲國全球駐外單位核發簽證,並取消所有已核發但未使用之簽證,惟不包含已核發予菲人外籍配偶或子女之簽證、外交人員或國際組織人員之簽證。自2020年3月22日零時起,禁止所有外籍旅客入境菲國。 印度: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3日,禁止外人入境 印尼:自2020年3月20日起一個月,全面暫停外籍旅客之免簽證與落地簽證待遇。自2020年4月2日零時起禁止外國人入境印尼短期停留及轉機。目前仍可入境印尼之外籍人士僅限已持有印尼居留證(ITAS)、永久居留證(ITAP)、外交簽證/外交居留證、公務簽證/公務居留證者及陸海空交通工具的機組人員等。上述得以入境之外籍人士,基於印尼防疫需要,入境時須備妥下列文件:持有各國醫療機構所核發的英文健康證明(需証明無新冠肺炎感染症狀且於出發前7天內開立)。提交願意配合印尼政府自主居家隔離檢疫14天的聲明書。過去14天內未曾去過疫情嚴重國家或地區(不含台灣),包括中國大陸、南韓、伊朗、義大利、教廷、西班牙、法國、德國、瑞士及英國等國家。上述有關印尼居家隔離檢疫的規定以及過去14天未曾到訪國家名單,若印尼政府有所更新,仍將以該國政府相關公告為準。我國人需持移民署所核發過去14天內未入境或居留在中國大陸之「入出境紀錄」證明文件。已在印尼的外籍人士,無論是持停留簽證(含免簽證待遇及落地簽證待遇入境)或持印尼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ITAS/ITAP),如果停留期限已滿,且無法延長停留期限者,可被自動延長停留期限,無須至移民局申請且免予收費。最新措施請依各國官方公告為主。相關連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s://www.jsk-tw.com/hot_344633.html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亞洲各國之相關措施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4463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44633.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44633.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澳洲將逐步廢除新型專利(innovation patent)澳洲2020年智慧財產權法修正案(生產力委員會回應第2部分和其他措施)於2020年2月26日已獲得皇家批准,現已成為法律。修正案對該國2003年設計專利法、1990年專利法及1995年商標法進行修正,並啟動逐步廢除新型專利(innovation patent)制度的程序。新型專利廢除之效果如下:從2021年8月26日起,將不允許提出新的新型專利申請。在2021年8月26日之前申請仍有效的新型專利,將持續其效力至期限屆至。在2021年8月26日之前提出的新型專利申請案,之後仍可申請分割。在2021年8月26日之前提出的發明專利(standard patent)申請案,仍可以轉換為新型專利申請案。禁止新型專利申請遲延之展延期限相關連結:澳洲智慧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344176.html 澳洲將逐步廢除新型專利(innovation patent)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4417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44176.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44176.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英國脫歐後歐盟商標及歐盟外觀設計專利維權事宜由於近日「英國」與歐盟共同簽署之英國脫歐《退出協議》(Withdrawal Agreement)已正式生效,關於歐盟商標及外觀設計專利將來在英國的實施方案如下,謹供參考:1. 2020年12月31前(過渡期) 已完成註冊的歐盟商標及設計專利權利範圍維持不變根據上述《退出協議》,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為『英國脫歐過渡期』,此過渡期間,在歐洲知識產權局(EUIPO)已完成註冊、以及尚在申請中的歐盟商標和設計專利,其權利範圍將維持不變,仍包含英國。2. 2021年1月1日(過渡期結束)前,英國知識產權局將逕行完成歐盟商標及設計專利在英國相對應的商標和專利權登記過渡期結束後已完成註冊的歐盟商標和設計專利,其權利範圍將不包含英國,但英國知識產權局將獨立承擔由歐盟商標和設計專利延伸而來的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保留原始歐盟申請日),且商標及設計專利所有權人在英國境內應盡的維護義務往後亦直接由英國政府逕行管理,不受原歐盟規則所約束。3. 2021年1月1日起九個月內,未完成註冊的歐盟商標和設計專利案,英國知識產權局將開放讓申請人向英國提交相同的註冊申請申請時可保留在歐盟申請時的最早申請日,但在英國的核准與否,則將由英國知識產權局獨立審理。相關連結:英國智慧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344175.html 英國脫歐後歐盟商標及歐盟外觀設計專利維權事宜 2025-03-26 2026-03-26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44175.html
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381號3樓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344175.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3-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344175.html

什麼是亞馬遜品牌註冊(Amazon Brand Registry)? 2024-12-31
美國商標擬自2024年11月起調漲費用 2023-11-29
加拿大智慧財產局2024年起調漲各項費用 2023-10-16
緬甸知識產權局延長提交表格及繳費的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2023-05-31
2023年4月26日緬甸商標正式開放(grand opening) 2023-04-25
緬甸商標軟開放第二階段將於2023年4月1日開始 2023-03-30
歐盟專利單一制度預計於2023年6月1日正式實施 2023-03-07
單一專利法院(UPC)預計2023年4月1日啟動 2022-10-21
美國商標申請案答覆審查意見的新期限 2022-10-21
澳門自2022年9月26日起推出商標電子註冊證書 2022-09-27
美國與墨西哥延長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試行計畫 2022-06-24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於6/7起頒發電子商標註冊證書 2022-05-04
新加坡智財局調整後之規費延至5/26生效 2022-05-04
新加坡智財局自2022年4月29日起調整規費 2022-04-19
日本專利修法自2022年4月1日起限制多重多項附屬項 2022-03-25
加拿大終止與俄羅斯的全球專利審查高速路(GPPH) 2022-03-25
美國終止與俄羅斯的全球專利審查高速路(GPPH) 2022-03-11
EPO裁定AI不得作為專利發明人 2022-01-18
美國專利商標局邁向電子註冊證書 2021-12-17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實施商標現代化法案 2021-11-26
歐洲專利局針對不明的繳費單發出警惕 2021-11-17
美國專利AFCP2.0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 2021-11-05
印尼專利法研擬修正案 2021-10-26
日本特許廳將停止發送確認通知以加速商標審查程序 2021-10-14
馬國郵政自10月7日起恢復交寄共145個國家/地區 2021-10-13
加拿大訂定9月30日為國定假日「真相與和解日」 2021-09-29
越南IPO再延長法定期限兩個月 2021-09-24
越南IPO發佈受疫情影響的法定期限延期通知 2021-08-24
泰國智慧財產局實體辦公室關閉14天 2021-07-21
泰國推出商標審查快軌機制 2021-04-22
加拿大專利發證電子化 2021-04-20
印度以高等法院取代知識產權上訴委員會在內的多個審理委員會 2021-04-19
2021年3月1日起泰國商標延展實行快軌機制 2021-04-01
2021英國脫歐之歐盟商標及歐盟外觀設計維權事宜 2021-03-12
2021年2月2日起馬來西亞著作權Voluntary Notification開放線上登記 2021-02-24
日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2020-12-30
加拿大商標於2019年修法後辦理延展事宜 2020-11-06
緬甸商標「soft opening」於2020年10月1日起實行 2020-09-01
USPTO宣布救濟方案以恢復專利申請人的優先權或權益 2020-06-15
USPTO針對小/微實體提供COVID-19優先審查計畫 2020-05-25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亞洲各國之相關措施 2020-04-20
澳洲將逐步廢除新型專利(innovation patent) 2020-04-07
英國脫歐後歐盟商標及歐盟外觀設計專利維權事宜 202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