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Q&A > 商标Q&A > 申请中的商标如何申请分割? 申请中的商标如何申请分割?* 答: 申请人就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可以原注册申请日为申请日,申请分割为二个以上的注册申请案。申请时应备具申请书,载明分割件数及分割后各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服务,并按分割件数检送分割申请书副本及其申请注册的相关文件(如商施13〜18所要求检附的文件),原申请案於核准分割后即加注分割予以结案(商26;商施27Ⅰ)。分割后各商标申请案的指定使用商品/服务不得重叠,且不得超出原申请案指定的商品/服务范围(商施27Ⅱ)。 资料来源: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商标主题网 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