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他人的公司名称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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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公司名称是用来指示营业主体本身,相当於自然人的姓名,而商标则是用来指示不同营业主体所产销或提供的商品/服务,二者本分属不同的法律规范范畴。基於公司、商号名称的登记与商标申请注册的审查不同,常有公司名称特取部分相类似的情形,实务上亦常见企业以自己公司名称的特取部分作为商标注册,故他人登记的公司名称若已臻著名,为相关公众所普遍知悉者,申请人未经该公司同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即有可能致相关公众对其商标指示的商品/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之虞,应不得注册。(商30Ⅰ⑭)
资料来源: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商标主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