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的商标为墨色或彩色,惟实际使用时,变更颜色使用,其使用是否具同一性?
答:
使用注册商标应依原注册商标的颜色使用。变更原注册商标的颜色使用,是否具同一性,则需就实际使用情形个案判断。原则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为墨色,实际使用商标时采用其他颜色,如果只是形式上略有不同,实质上没有变更注册商标主要识别的特徵时,仍可认为有使用注册商标。但是,注册商标图样为墨色以外的颜色(即彩色图样),且所施的颜色是该商标主要识别的特徵时,则实际使用墨色或其他不同颜色,依一般社会通念及消费者的认知,如果已实质改变该商标给予消费者识别来源的同一印象时,即不得认为有使用注册商标。有关注册商标与实际使用样态是否具同一性,可参考智慧局公告的「注册商标使用之注意事项」。
资料来源: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商标主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