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Q&A > 專利Q&A > 一般人去製造市面上存在且標示申請專利在案之物品,須負何種責任? 一般人去製造市面上存在且標示申請專利在案之物品,須負何種責任? 答: 一般人在專利申請人未取得專利權之前去製造此物品者,並不負侵權責任。但如屬發明專利申請案而有專利法第41條所定情事(申請案公開後,發明人以書面通知,於通知後仍繼續為商業實施者,及明知已公開,於公告前仍繼續為商業實施者),專利權人於公告後得請求適當之補償金。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專利主題網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