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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非标准项目」开放电子申请4
https://www.jsk-tw.com/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2段381号3楼之2
中国放宽部分专利权缴纳年费期限至2023年6月15日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於2022年6月10日发布的第486号公告:「对於专利年费(不含授权后首年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享受我国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专利权,该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自动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不产生滞纳金。延长期满,未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2022年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发运字[2022]25号通知,第一点第一项:「实施专利年费缴纳延期政策。对於专利年费(不含授权后首年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享受我国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专利权,将该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自动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不产生滞纳金。」 相关连结:中国知识产权局公告、国知发运字[2022]25号通知 https://www.jsk-tw.com/hot_434142.html 中国放宽部分专利权缴纳年费期限至2023年6月15日 2025-03-26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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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非标准项目」开放电子申请

  

中国商标局将尼斯分类的商品和服务专案划分类似群,并结合实际情况加入中国常用商品和服务专案名称,制定《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过去,未列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品/服务(即非标准项目)仅能透过纸本方式递交新申请。

 

现中国「网申系统」(电子方式递交)除了选择标准项目,亦可选择已公开的可接受项目并自行填写非标准项目。惟项目名称之表述必须符合商品服务分类原则:商品或者服务名称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且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

 

中国商标局将针对申请人递交的商品/服务进行审查,若类别不正确或名称不规范的,将另行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相关连结:中国商标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