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中国 > 中国专利法修法后将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2020-12-21
中国专利法修法后将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0月17日中国决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修改,并订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法重点整理如下:
一、外观设计保护标的可针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自10年增加至「15年」。
三、专利申请人收到驳回申请的决定,可自收到通知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
四、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
五、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得请求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六、专利权人得自愿「声明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l 专利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应以「书面」提出并由专利行政部门公告。
l 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将给予减免。
l 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排他许可」。
七、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应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做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l 侵权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或侵权所获利益决定;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决定。侵权情节严重可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决定赔偿金额。
l 实际损失、侵权获利和专利许可使用费皆难以决定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金额。
详细中国专利法条修改内容,请参官方公告。
相关连结: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