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Q&A > 专利Q&A > 专利申请权为共有时,应如何申请? 专利申请权为共有时,应如何申请? 答: 专利申请权为共有者,应由全体共有人提出申请。除撤回或抛弃申请案、申请分割、改请或专利法另有规定者应共同连署外,其余程序各人皆可单独为之。但约定有代表者,从其约定。如无委任代理人者,须指定1位为应受送达人,未指定应受送达人者,将通知申请人限期指定应受送达人,届期未指定者,以第一顺序申请人为应受送达人,同时将送达事项以副本通知其他人,并以送达於该第一顺序申请人时即发生送达之效力。 资料来源: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专利主题网 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