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消息
2
国际动态
3
印尼专利法研拟修正案4
https://www.jsk-tw.com/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2段381号3楼之2
美国专利自2026年7月20日起要求强制委任代理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一项新政策将於近日(2026年7月20日)生效:非美国当地的外国申请人与专利所有人,在办理美国专利业务时,一律必须强制委任当地的专利从业人员(如美国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作为代表。只要「法定住所(Domicile)」不在美国本土或其领地内,不论是外国的专利申请人、发明人,还是已经取得专利的专利所有人(Patent Owners),都属於规范对象。强制委任的对象必须委任符合37 CFR 1.32(a)(1)定义的「注册专利从业人员(Registered Patent Practitioner)」,包含: 美国注册专利律师(Registered Patent Attorney) 美国注册专利代理人(Registered Patent Agent) 获得限制性认可(Limited Recognition)的特定合格个人 此一新制不仅与国际接轨(大多数国家的专利局规定外国人申请专利必须委任当地的代理人),也提升USPTO的审查效率,节省人力与时间成本帮忙修正错误、引导流程。除此之外,也能够打击诈欺(外国假申请)与不实申报(声明或文件)。结论:过去外国人申请美国专利还可以尝试自行送件并处理后续业务,但在2026年7月20日之后办理的相关专利业务,都必须遵守这项新规定委任专利从业人员。相关连结:美国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   https://www.jsk-tw.com/hot_536318.html 美国专利自2026年7月20日起要求强制委任代理人 2026-07-07 2027-07-07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2段381号3楼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536318.html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2段381号3楼之2 https://www.jsk-tw.com/hot_536318.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7-07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jsk-tw.com/hot_536318.html

印尼专利法研拟修正案

 

今年(2021)八月,印尼专利局(DGIP)进行专利法之修订,现行印尼专利法将依循创造就业法(Job Creation Law, Law No. 11 of 2020)进行修改,以符合国际标准并与国家利益达到平衡。以下撷取印尼专利修法草案当中几项重要改变要点如下:

 

申请宽限期:

提交专利申请的时间延长至发明公开后的12个月内。较长的申请宽限期有助於需要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和专利保护的研究人员和发明者。

 

在印实施专利声明:

在此之前并不需要提交在印尼实施专利之声明,但草案中拟议每年提交声明将为必要,即便专利并未在印尼实施,仍需在每年年底前提交一份声明予DGIP

 

逾期提交主张优先权新申请案:

过去并不允许逾期主张优先权,但草案中拟议超过可主张优先权的12个月期限,申请人仍可在逾期四个月内支付额外费用以提交新申请案并主张优先权。意即,申请人至多可於16个月内在印尼提交新申请案并主张优先权。

 

重新提交申请:

草案中拟议因未齐备必要形式文件而被视为撤回之新申请案,将得以缴纳额外费用进行重新申请,但相关实行细节之规定及时限尚未明确。

 

实质审查时间:

目前印尼专利实质审查仅在案件公开完成后才进行,草案中拟议当案件收到申请人提出请求时即可立即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以加速审查。除此之外,新法规允许申请人可在申请同时,或案件公开阶段即请求初步审查(preliminary substantive examination)

在印尼,目前只有透过PPH(专利审查高速公路)才能加速案件审查,且限定有於日本的相对应案件。透过草案的修改,未来申请人可以在案件完成公开后支付额外费用并请求加速审查。相关实行细节之规定及时限尚未明确。

 

请求再审:

草案当中研拟可对印尼专利申请案提出再审查请求。此项请求仅适用於已核准之专利案(当申请人欲对核准之请求项进行改变),且必须於核准内六个月提出。


修法草案预计於明年(2022)完成,本所将随时更新最新消息。

 

完整资讯请参考印尼专利局公告。

 

相关连结:印尼专利局印尼专利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