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效力为何?
答:
(1) 发明专利权人,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专有排除他人未经其同意而实施该发明之权。其实施包含物之发明之实施及方法发明之实施。
(2) 新型专利权人,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专有排除他人未经其同意而实施该新型之权。其实施仅限物品之实施。
(3) 设计专利权人,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专有排除他人未经其同意而实施该设计或近似该设计之权。其实施仅限物品之实施。
※物(含物品及物质)之发明之实施,指制造、为贩卖之要约、贩卖、使用或为上述目的而进口该物之行为。
※方法发明之实施,指下列行为:
一、使用该方法。
二、使用、为贩卖之要约、贩卖或为上述目的而进口该方法直接制成之物。
资料来源: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专利主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