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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9日通过《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4
https://www.jsk-tw.com/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参众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 10667 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2段381号3楼之2
台湾智财局新版「商标检索系统」服务自即日起对外开放  为提升智财局「商标检索系统」操作便利性并支援行动装置浏览,智财局已建置新版系统进行优化,将区分简易检索及进阶检索方式,以符合不同使用族群需求,同时新版系统亦提高检索结果笔数至1,000笔,减少须反覆调整检索条件进行限缩情况。 同时旧版系统预计於明(114)年3月起关闭不再对外服务,欢迎多加使用新网址,若需任何协助,请洽询商标检索问题谘询专线:(02)23767165、(02)23767166、(02)23767508、(02)23767571,谢谢。 相关连结:台湾智财局公告 https://www.jsk-tw.com/hot_502224.html 台湾新版「商标检索系统」服务自10/24起对外开放 2025-03-26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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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9日行政院通过《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转送立法院,目前已交经济委员会审查

专利

救济制度变更

◎申请案-不服核驳时,废除再审查制度,改提复审,后续略过诉愿,迳提诉讼。

 

修法前

修法后

不服核驳审定

提再审查

提复审

审议方式

IPO另择一名审委,书面审议

3-5名审委合议审议,书面审议 (IPO可视情况改言词审议)

不服再次审定结果

IPO为被告,提诉愿

IPO为被告,提复审诉讼

备注

˙核驳申请复审时,若一并提出修正,IPO将指定一名审委进行前置审查,可迳为核准审定;否则进入复审审议程序(未提修正时直接进入审议程序)

◎争议案(举发案)-采言词审议,不服审议决定时,后续略过诉愿,迳提诉讼。

 

修法前

修法后

审议方式

一名审委单独书面审议

3-5名审委合议审议,言词审议(IPO可视情况改书面审议)

一事不再理原则

任何人不得就同事实以同证据再次申请

举发人或其参加人不得就同事实以同证据再次申请

不服再次审定结果

IPO为被告,提诉愿

他方当事人为被告,提争议诉讼

备注

[言词审议]

˙两造对审制,IPO将通知双方言词审议之日期及场所,双方均应参与。

˙应公开,若涉及隐私或经当事人同意可不公开

˙双方都不到场,视为撤回评定

˙其中一方未到场,将依他方之言词迳为决定

˙言词审议结束时,IPO向当事人告知审议终结后,不得再提相关事证,并於终结后一个月内审议决定

˙可申请远距以声音及影像的视讯方式进行,惟以审委决定为主

 

 相关连结:经济部公告